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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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辐射环境检测服务询价公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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辐射环境检测服务询价公告

为规范我院辐射环境安全管理,落实放射诊疗合规监测要求,保障医疗辐射环境、设备防护、工作人员及公众辐射安全,现对我院辐射环境检测服务进行院内公开询价。本公告为本次采购唯一询价依据,所有供应商须严格依据本公告要求谨慎、合规报价,一经报价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,无异议、无追加、无二次调价。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 项目名称:肇东市人民医院辐射环境检测服务项目

2. 服务地点:肇东市人民医院院内各放射诊疗机房及辐射工作区域

3. 采购方式:院内询价采购

4. 资金来源:单位自筹资金

5. 服务周期:合同签订后按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完成年度全覆盖检测,出具全套合规检测报告

二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

(一)监测范围

1. 放射诊疗设备机房周边环境(包括但不限于:CT室、DR室、DSA室、核医学科等)

2. 辐射工作场所相邻区域(控制室、候诊区、走廊等公众可及区域)

3. 放射性废物暂存区域

4. 辐射工作人员常规操作位置

(二)具体服务内容

1. 环境γ辐射剂量率监测

   · 使用经检定合格的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

   · 按网格法布点测量,重点区域加密监测

   · 监测点位不少于150个,覆盖所有辐射工作区域

2. 监测数据管理与报告

   · 建立完整的监测数据库

   · 每季度提供监测分析报告

   · 年度提供综合性评估报告

3. 应急监测支持

   · 在设备维修、搬迁或异常情况下提供应急监测

(三)技术标准要求

监测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标准(包括但不限于):

· 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》(GB 18871)

· 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》(GBZ 130)

· 《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》(HJ 1157)

· 其他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(一)基本资格
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
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
3.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
4.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
(二)专业资质要求

1. ★必备资质:

   · 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(CMA),且认定能力范围必须包含"辐射"或"电离辐射"相关项目

2. ★设备要求:

   · 拥有符合监测要求的辐射监测设备(需提供设备清单及检定/校准证书)

   · 监测设备灵敏度、量程应满足本项目要求

四、报价要求

1. 本公告为本次采购唯一合法询价依据,各供应商须谨慎、审慎报价,报价包含人工、设备、交通、采样、检测、分析、报告编制、税费、后期复检答疑等全部费用,为闭口包干总价。

2. 一经报价,不接受任何后期加价、增补费用、增量费用。

3. 报价须真实合理、符合市场行情,严禁恶意低价、围标、串标,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,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。

4. 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完全满足本项目全部服务、资质、合规、交付要求,承诺检测合格、报告合规、顺利通过主管部门核查。

五、交付要求

1. 中标服务商须在院方通知进场后按期完成全部现场检测工作。

2. 检测完成后按规范出具全套盖章正式检测报告(含纸质版、电子版)。

3. 报告须满足医院年度校验、行政执法检查、审计核查、环保备案全部使用需求。

4. 对检测数据、报告结论提供全程答疑、复检、合规兜底服务。

六、资料递交要求

供应商将全部响应资料扫描合并为PDF文档(所有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)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邮箱:zdsrmyyqxk@163.com

邮件主题统一格式:【辐射环境检测项目】+供应商单位全称。

报价资料接收时段: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6:30截止,16:30之后收到的邮件视为逾期,不予受理。

报送资料清单:

1. 营业执照复印件

2. CMA资质证书及对应检测范围附表

3. 法人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
4. 项目报价单(总价+服务承诺)

5. 服务方案、履约能力说明、无失信承诺函

备注:PDF文件务必清晰可读,资料缺失、扫描模糊、未加盖公章的,视为无效报价。

八、其他说明

1. 我院根据资质合规性、报价合理性、服务能力、履约信誉综合择优确定成交单位,不以最低价为唯一成交依据。

2. 无效报价、缺项报价、资质不符报价一律作废标处理。

3. 本询价公告为本次采购唯一依据,所有口头沟通、提前沟通均无效,最终执行以本公告条款为准。

4. 成交单位必须严格履约,若出现报告不合格、数据虚假、无法通过主管核查、履约不到位情况,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、不予付款、追责索赔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采购单位:肇东市人民医院

联系部门:器械科、招标办
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肇东市人民医院所有。

肇东市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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